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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生育津贴申报流程
发布时间:2023-05-06

教职工生育津贴申报流程


第一步:产假结束后销假并前来人事处

 前来人事处领取《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只需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经办人(填写本人)、联系电话、生育或手术时间、参保人员本人签名、填报时间。


第二步:个人扫描或拍照材料建立电子资料

 扫描或拍照《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书”建立个人申报生育津贴电子资料备用。

注:“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书”内容必须清楚记载有分娩时间、生育情况(顺产、难产、剖腹产等)、胎儿个数。


第三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入“生育津贴支付(一般情形)”进行申请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入“生育津贴支付(一般情形)” (以个人账号登录)-选择“花都中心”-“填写经办人信息、申请主体信息(产假职工)”-“参照《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内容信息填写人员基本信息”-上传《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书”电子资料-提交申请-打印生育津贴受理情况回执。

第四步:查询打印《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回执》。

  生育津贴申请10工作日后,个人登录手机APP“穗好办”-(搜索)进入“业务进度查询-点击业务进度查询-输入产假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及业务受理号查询并打印或导出《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回执》。

第五步:把打印或导出的《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回执》交回或发送人事处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