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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8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8〕35号)和《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粤教师函〔2013〕31号)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8年国内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推荐名额
国内访问学者推荐3-8名。
二、推荐条件
申请人员除应具备国家和广东省相关文件中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相应的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及业务素质,在工作中表现优秀,具有学成返校为学校的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有研究基础并取得一定成果。
3.申请进修专业须同在校所从事任教专业一致。
4.进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三年及以上,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师德表现优秀或有突出创新能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限制。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择优审批”的程序进行推荐。
1.各教学单位根据广东省及学校的文件要求,组织教师申报,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及筛选,将单位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于2018年5月4日中午12点前报送人事处。
2.人事处将各教学单位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汇总,报至学校。
3.学校择优审批,确定人选。
四、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广东省和学校的文件要求,推荐发展潜力大、急需培养的教师参选。
2.依据学校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和长远规划,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发动。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http://rsc.gcu.edu.cn/RSC/uploadfile/2018/0428/20180428025301658.pdf
      2.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http://rsc.gcu.edu.cn/RSC/uploadfile/2018/0428/20180428025625852.pdf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http://rsc.gcu.edu.cn/RSC/uploadfile/2018/0428/20180428025648754.doc
4.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http://rsc.gcu.edu.cn/RSC/uploadfile/2018/0428/20180428025702546.xls
 
 
                             人事处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