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内聘副教授”聘期考核和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3
各二级学院: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内聘副教授、内聘讲师”资格评审、聘用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人事处将组织开展内聘副教授聘期考核和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期到期人员范围
2016年1月之前聘期到期人员。(名单附后)
二、考核流程
1、2016年5月10号前,聘期到期人员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内聘副教授”聘期考核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和《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内聘副教授”业绩成果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并附上业绩成果纸质版复印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按照附件4有关要求装订成册(其中论文含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正文页,著作、教材含封面、目录页),由学院人事秘书审核盖章确认。所有业绩成果原件由学校人事处留存备查,查后返还。
2、所在学院评审,出具评审意见,将相关材料于2016年5月13号前报学校人事处。
3、聘期到期人员陈述答辩,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该人员“内聘副教授”期间的工作情况和科研成果进行考核评价,做出续聘、停止高聘二类验收结论。
三、其他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内聘副教授”聘期考核表》、《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内聘副教授”业绩成果登记表》、《业绩成果材料装订说明》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考核”下载。电子稿发至邮箱:hejc@gcu.edu.cn。
联系人:何江畅;电话:36903041
附件:
1、聘期到期人员名单http://rsc.gcu.edu.cn/RSC/uploadfile/2016/0503/20160503115221241.xls
2、《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内聘副教授”聘期考核表》
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内聘副教授”业绩成果登记表》
4、《业绩成果材料装订说明》
人事处
2016年4月29日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内聘副教授、内聘讲师”资格评审、聘用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人事处将组织开展内聘副教授聘期考核和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期到期人员范围
2016年1月之前聘期到期人员。(名单附后)
二、考核流程
1、2016年5月10号前,聘期到期人员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内聘副教授”聘期考核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和《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内聘副教授”业绩成果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并附上业绩成果纸质版复印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按照附件4有关要求装订成册(其中论文含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正文页,著作、教材含封面、目录页),由学院人事秘书审核盖章确认。所有业绩成果原件由学校人事处留存备查,查后返还。
2、所在学院评审,出具评审意见,将相关材料于2016年5月13号前报学校人事处。
3、聘期到期人员陈述答辩,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该人员“内聘副教授”期间的工作情况和科研成果进行考核评价,做出续聘、停止高聘二类验收结论。
三、其他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内聘副教授”聘期考核表》、《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内聘副教授”业绩成果登记表》、《业绩成果材料装订说明》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考核”下载。电子稿发至邮箱:hejc@gcu.edu.cn。
联系人:何江畅;电话:36903041
附件:
1、聘期到期人员名单http://rsc.gcu.edu.cn/RSC/uploadfile/2016/0503/20160503115221241.xls
2、《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内聘副教授”聘期考核表》
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内聘副教授”业绩成果登记表》
4、《业绩成果材料装订说明》
人事处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