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发布时间:2014-06-05
应聘人员若有如下材料,应向人事处、应聘单位提交应聘材料的电子版及复印件:
1、简历;
2、已获取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历鉴定证明或认证报告;
3、已参与的科研项目(立项书或结题书);
4、已获得的专利(专利书);
5、已发表论文成果(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8、历年年度工作考核情况证明;教学测评排名情况证明(非在学校工作的人员不需提供);
9、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成绩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