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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师岗位聘用实施细则(试 行)
发布时间:2014-06-05
一、   教师岗位数量及等级结构
(一)教师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以下简称学院)的教师岗位数量及等级严格按照学校核定的岗位与等级进行聘用。
(三)本次专业技术岗位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原则上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比例为5:5.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七级以上岗位)以教师为主。
 
二、教师岗位设置原则
在学校教师编制总数和各等级岗位结构控制比例范围内,学校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以教学科研任务为依据,以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优化队伍结构为目标进行岗位设置。
 
三、教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二)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符合现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并聘任上岗。
(四)参加学校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聘期考核,且历年(聘期)考核合格。
 
四、教师岗位聘用条件
(一)考察期
新参加工作获得本科学历(学位)、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明确岗位前,执行初期(考察期)工资,本科学历(学位)考察期为一年,工资级别为十四级1档;硕士学位考察期为六个月,工资级别为十三级1档。考察期满后,硕士学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可聘用在助教二级岗位;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任初级职务后,可聘用在助教二级岗位。
新参加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明确岗位前,执行初期(考察期)工资,工资级别十级1档,考察期三个月。考察期满后表明能胜任和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可聘用在讲师一级岗位。
 
(二)教师初级岗位聘用条件
1. 助教二级(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任初级职务。
2. 助教一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任初级职务2年以上。
(2)教学条件、科研条件。
教学条件、科研条件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特点自行制定,并在学校下达的岗位数指标内推荐人选。
 
(三)教师中级岗位聘用条件
1. 讲师三级(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任中级职务。
2. 讲师二级(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任中级职务3年以上。
(2)教学条件、科研条件。
教学条件、科研条件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特点自行制定,并在学校下达的岗位数指标内推荐人选。
3. 讲师一级(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任中级职务6年以上。
(2)教学条件、科研条件。
教学条件、科研条件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特点自行制定,并在学校下达的岗位数指标内推荐人选。
 
(四)教师副高级岗位聘用条件
1. 副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任副高职务。
2. 副教授二级(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岗位要求:校院级骨干或主讲教师以上岗位。
2)任副高职务6年以上。
3)学术影响、荣誉、教学条件、科研条件。
学术影响、荣誉、教学条件、科研条件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特点自行制定,并在学校下达的岗位数指标内推荐人选。
3.副教授一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任副高职务5年以上,且具备表1所列的选项条件之一。
表1
序号 选项条件
自然科学 人文社科
1 省部级科技三大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或省部级专利金奖个人排名前3名;或省部级专利优秀奖个人排名前2名 省部级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
2 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1名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或省及其他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1名
3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奖者
4 广东省社会科学“百十千工程”培养对象
5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人选
6 学术负责人
(2)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岗位要求:校级骨干或以上岗位。
2)任副高职务10年以上。
3)学术影响、荣誉、教学条件、科研条件。
学术影响、荣誉、教学条件、科研条件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特点自行制定,并在学校下达的岗位数指标内推荐人选。
 
(五)教师正高级岗位聘用条件
1、教授四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任正高职务,且历年(聘期)考核合格。
2. 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受聘教授三级岗位的人员,在本学科领域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声誉,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有较高成就和较大贡献,为本学科某一方向的学术带头人。
受聘教授三级岗位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任正高职务3年以上,且具备表2所列的选项条件之一。
表2
序号 选项条件
自然科学 人文社科
1 省级精品课程第一负责人
2 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3 省级教学基地、教学实验示范中心第一负责人
4 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 省级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
5 “863”重点、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
6 省级精品教材个人排名前2名
7 省级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8 省级科技三大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或中国专利金奖个人排名前2名;或中国专利优秀奖个人排名第1名 省级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9 省部级科技三大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或省及其他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10 在《science》《nature》等著名权威核心专业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者   在《中国社会科学》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研究论文2篇以上者
11 广东省“百千万工程”(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培养对象
12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主任
13 广东省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
14 教育部科技委学部主任、副主任 教育部社科委学科召集人
       
 
 
(2)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岗位要求:学术负责人及以上岗位。
2)绩效考核:历年(聘期)考核合格。
3)任正高职务9年以上,且具备表3所列的选项条件之一;或任正高职务6年以上,且具备表3所列的选项条件二项(要求跨类);或任正高职务3年以上,且具备表3所列的选项条件三项(要求跨三类)。
 
表3
分类 序号 选项条件
自然科学 人文社会科学
 
 
 
        学术影响
及荣誉、称号
1 高校青年教师奖、广东省教学名师、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提名指导教师
2 广东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委学科评议组成员、“863”评审专家、“973”评审专家
3 广东省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
4 广东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5 广东省“千百十工程”省级以上培养对象
6 广东省“珠江学者”特聘教授
7 省部级教学基地第一负责人 
8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9 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第一负责人
10 教育部科技委委员 教育部社科委委员
教学条件 1 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或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奖,或教坛新秀奖
2 省部级精品教材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
3 省部级特色专业第一负责人
4 省部级以上精品课程第一负责人
科研条件 1 主持“863”项目或省级自然基金项目2项以上、“973”一级子项目负责人 主持省级社科基金项目2项以上
2 主持单项横向实到研究经费500万元、纵向实到研究经费400万元(包括支撑计划子课题)以上的科研项目者 主持单项横向实到研究经费125万元、纵向实到研究经费100万元以上的科研项目者
3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30篇以上 在《中国社会科学》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研究论文2篇,或发表文章被《新华文摘》索引3000字以上论文3篇以上
4 省部级科技三大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1名;或省部级专利金奖个人排名前2名;或省部级专利优秀奖个人排名前2名 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或省及其他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3)任正高职务15年以上,若研究领域是博士点学科,则必须为博士生导师。
(4)任正高职务12年以上,博士生导师,且具备表3所列的选项条件之一。
(5)任正高职务9年以上,博士生导师,且具备表3所列的选项条件二项(要求跨类)。
3. 教授二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受聘教授二级岗位的人员,要求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声誉,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成就和重要贡献,为本学科学术带头人。
受聘教授二级岗位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正高职务6年(含,下同)以上,且具备表4所列的选项条件之一。
表4 :
序号 选项条件
自然科学 人文社会科学
1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2 “973”项目首席科学家
3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重点项目总负责人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863”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教育部哲学社科重大攻关项目首席科学家
5 国家级科技三大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或中国专利金奖个人排名第1名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6 国家级教学名师
7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8 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9 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创新群体第一负责人
10 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广东省“领军人才”入选者、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
(2)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岗位要求:学科带头人或学院院长。
2)绩效考核:历年(聘期)考核合格。
3)任正高职务12年以上,且具备表5所列的选项条件之一;或任正高职务9年以上,且具备表5所列的选项条件二项(要求跨类);或任正高职务6年以上,且具备表5所列的选项条件三项(要求跨三类)。
表5: 
分类 序号 选项条件
自然科学 人文社会科学
学术影响及
荣誉、称号
1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2 国内著名学术杂志主编、副主编
3 “863”领域专家、“973”领域专家
4 国家级教学基地第一负责人、国家级教学团队第一负责人
5 全国教育系统劳模、全国师德标兵、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称号之一的获得者
6 教育部创新团队第一负责人
7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主任
8 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部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
9 国家“百千万工程”一、二层次人选
10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项目负责人
11 教育部科技委学部主任、副主任 教育部社科委学科召集人
教学 条件 1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2 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3 国家精品教材个人排名前2名
科研 条件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第一负责人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第一负责人
2 “863”重点项目第一负责人或国家科技攻关重点项目第一负责人
3 在《science》《nature》等著名权威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者 在《中国社会科学》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研究论文3篇以上
4 国家级科技三大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或中国专利金奖个人排名前2名;或中国专利优秀奖个人排名第1名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5 省部级科技三大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或省及其他部级哲学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3)任正高职务15年以上,博士生导师,且具备表5所列的选项条件之一。
(4)任正高职务18年以上,且为博士生导师。
4.教授一级(专业技术一级)岗位
 教授一级(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的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新入校人员聘用教师岗位
1.新入校人员未参加学校年度新入校人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前,按所具备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到相应的岗位,并执行所聘用岗位的最低等级岗位工资。
2.若新入校人员本科学历(学位)、未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参加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按考察期最高级别工资计算。若新入校人员本科学历(学位)、未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参加工作已满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按考察期最高级别工资计算。
若新入校人员硕士学位、未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参加工作未满一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按考察期工资计算。若新入校人员硕士学位、未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参加工作已满一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按考察期工资计算。
3.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出站可聘用在讲师一级岗位。
六、岗位聘用考核
学校根据各类各级教师岗位任职聘用条件和工作目标对教师结合学年度考核进行聘期工作评估。工作评估合格是各类各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对工作评估不合格人员,将进行动态调整。
七、其他
1.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规定》,专职辅导员可纳入教师岗位系列,并可根据辅导员的条件,确定相应的管理岗位职级。
2.聘期内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发生变动的,执行变动后专业技术职务最低等级岗位工资,即教授四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的岗位工资。
3.学校严格控制各学院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总数、岗位结构比例,对超过岗位结构比例的学院将在专业技术评聘及岗位聘用中加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