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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花都区中高级人才购房退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16

各二级学院、机关部门:

根据《广州市花都区关于吸引国内外中高级人才来花都投资创业的若干规定》(花发〔2003〕38号)文件精神,学校与花都区人事局进行了协商,对我校中高级人才在花都区购买商品房的,按其在五年内贡献的属区库收入部分个人所得税数额为参照值,给予奖励。

一、申办条件:根据《关于在花都区投资创业的中高级人才在花都购买商品房的奖励办法》(穗花人【2004】27号)文件执行。

二、申办时间: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在今年12月20日之前交相关材料至学校人事处。

三、申办程序

1.个人申请。申领人在购买商品房后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在花都区投资创业的中高级人才在花都购买商品房奖励申请表》,并提交申办材料所需的原件和复印件。(注:已办理过购房退税的今年可以继续办理购房退税。还没有办理过的购房退税的老师,今年也可以申请。但必须是在花都区内购房。)

2.单位审核。单位对申领人上年度所得税缴纳情况、奖励标准及金额进行核算;对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在花都区投资创业的中高级人才在花都购买商品房奖励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购买商品房相关证明(房产证、商品房预售备案证明书、购房按揭合同书)原件(复印件)等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和《在花都区投资创业的中高级人才在花都购买商品房奖励申请表》签字加盖公章。

3.花都区人事局审核统计。

4.花都区国土房管局核实购房情况。

5.花都区财政局核拨奖励金额。

6.花都区人事局核发奖励金额。

四、申办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

1.申请表(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

4.学历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

6.房产证、商品房预售备案证明书、按揭合同书(任一项)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8. 结婚证

9.《在花都区投资创业的中高级人才在花都购买商品房奖励汇总表》(单位填写)

 

附件:1.《关于在花都区投资创业的中高级人才在花都购买商品房的奖励办法》20131216051151190.doc

2.《在花都区投资创业的中高级人才在花都购买商品房奖励申请表》20131216045554906.doc

 

 

 

                             人  事  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