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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3
各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范围
    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2012年5月15日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现在高校教学岗位上任教的在编专任教师(包括实验室理论课教师)。
二、认定条件及程序
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程序按照《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粤教人〔2001〕7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申请人必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见附件1),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校体检合格。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提供师范本科同等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补修合格证书。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人员须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240元。
三、申请办法及受理时间
    (一)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4日至19日。申请人直接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
http://jszg.gdhed.edu.cn)“网上报名”栏目中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80克A3纸(A4 -A3转换程序见附件8)面打印一式两份,交学校人事部门审核。
(二)我校人事处接受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至3月25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由部门统一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我校人事处将在4月17日(周三)下午14:30在计算机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培训班和网上报名,请大家务必准时参加。
四、工作要求 
(一)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将及时发布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体检标准、学历鉴定以及政策解答等内容,申请人可通过网络等方式及时查看高校认定有关信息。
(二)关于学历鉴定,申报人请自行查看2013年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学历认证要求(教育厅网址http://jszg.gdhed.edu.cn/web/front/xljd.jsp),及时进行鉴定。
(三)我校将在近期组织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大家及时关注人事处网站。
(四)因此次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有新的规定,我校将在近期统一组织申请人到省指定医校(花都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大家及时关注人事处网站。
(五)各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扩大申报范围和弄虚作假。凡擅自扩大范围和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我校将进行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
(一)我校办理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联系电话:020- 36903240,联系人:王先利。

附件:
       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20130513034721523.doc
2.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联系电话20130513034736283.doc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20130513034749154.doc
4.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提交材料清单20130513034801410.doc
5.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报名表20130513034813902.xls
6.教学任务书20130513034828326.xls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20130513034842449.doc
8.A4-A3转换程序20130513034857824.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