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4
各学院:
根据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政策的有关规定,学校将组织申报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1)5月3日上午9时
(2)5月3日下午2∶30
二、测评地点:
上午:A2-204(文科)、A2-207(理科);
下午在A2-204(文科)、A2-207(理科)。
三、测试内容及要求:测评分试讲和面试两部分,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5分钟。试讲内容由申请人按照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和申请任教学科(课程)自选,必须采用课件授课。见附件1。
四、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从2011年起,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人员须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240元。符合免测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免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
请参加测评的教师按照测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所安排的教室等候测评。
附件:1.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20120424045925185.doc
2.参加测评人员名单(分文理科)20120424050622226.xls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根据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政策的有关规定,学校将组织申报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1)5月3日上午9时
(2)5月3日下午2∶30
二、测评地点:
上午:A2-204(文科)、A2-207(理科);
下午在A2-204(文科)、A2-207(理科)。
三、测试内容及要求:测评分试讲和面试两部分,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5分钟。试讲内容由申请人按照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和申请任教学科(课程)自选,必须采用课件授课。见附件1。
四、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从2011年起,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人员须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240元。符合免测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免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
请参加测评的教师按照测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所安排的教室等候测评。
附件:1.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20120424045925185.doc
2.参加测评人员名单(分文理科)20120424050622226.xls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