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27
各系,机关各部门:
根据粤教师[2011]61号《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经院领导研究决定,我院各单位凡符合认定、评审条件的人员都可以参加认定、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查看、报名,并将报名表于7月5号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交到人事处。
申报人的申报材料于9月5日前交学院人事处。
附:1、申报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和申报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专业技术资格内聘报名表。
2、粤教师[2011]61号《关于做好201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应表格;
3、2011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政策。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