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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度聘期(年度)考核和续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9

各系、机关各部门:
    为推动我院各项工作,规范人事管理,调动学院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设岗、人员聘任及人事代理工作相关文件的精神,学院决定对在职在岗的专职教职工进行2009-2010学年度聘期考核或年度考核,并在考核的基础上做好教职工的续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现已聘任的在职在岗教师系列人员、实验系列人员、行政系列人员。

二、考核内容
(1)职业操守要求:爱国爱校,遵守国法校规,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作风正派,身心健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工作能力要求:熟悉岗位职责相关的运作规范,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技能、表达能力和动手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3)工作态度要求: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和协作精神,工作任劳任怨、积极主动,不迟到、早退和旷工,无有效投诉和责任事故。
(4)工作业绩要求:高质量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教学工作量满,教学质量好。
(5)教师系列聘期考核评分依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教学岗位聘任考核标准》。
(6) 实验系列人员聘期考核评分依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实验系列人员考核标准》。
(7)考核时间范围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

三、考核程序
 1、教师系列人员
(1)教师系列人员依照《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教学岗位聘任考核标准》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教师系列聘期考核表》(附表2A、附表2B)
(2)进行述职报告
(3)各系系主任填写系考评续聘意见,将考核表交人事处。
 2、实验系列人员
(1)实验系列人员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实验系列人员考核表》(附表3A)
(2)进行述职报告
(3)实验室及系填好考评续聘意见,将考核表交人事处。
 3、行政人员
(1)自评。按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要求写出个人工作总结,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行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表》(附表1A、附表1B)
(2)进行述职报告。其中辅导员系列人员在系和学生处进行述职,教务员系列人员在系和教务处进行述职。由学生处、教务处提出考评意见供其任职部门参考。
(3)本部门直属领导及分管院领导提出考评续聘意见,将考核表交人事处。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人员人数约占全体教职工的15%,学院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考核优秀的必要条件:
(1)教学工作量较满,教学质量优秀,受学生普遍好评;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有高度责任心和协作精神,热心公益工作,考勤优良、工作任劳任怨、诚信礼貌待人,在员工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熟悉工作规范,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胜任本职岗位工作,得到单位领导和工作对象的普遍好评。

五、岗位聘任要求与程序
 1. 继续聘用的必要条件:
(1)聘期及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
(2) 遵守校纪校规,有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有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3)熟悉运作规程,能独立开展工作,胜任本职岗位工作;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解除合同,终止聘用:
(1)聘期或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
(2)违反校纪校规,屡经教育仍不改正;
(3)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或矿工;
(4)职业道德欠缺,工作态度不良,经常被投诉,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经常出差错;
(5)工作量不足,上班时间经常不务正业;工作拖拉,经常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违反工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
(6)工作能力低,不胜任本职岗位工作;
(7)由于工作调整,用人单位不再设岗。

六、续聘程序
(1)人员聘期考核;
(2)用人单位根据学院下达的聘用指标和岗位数,提出本单位人员聘期考核意见;
(3)根据用人单位聘期考核意见,学院聘任小组进行讨论;
(4)学院公示继续聘用人员名单,并与到2010年7月31号合同到期的教职员工签订续聘合同。

七、组织机构与时间安排
(1)述职报告安排 
  一、各系组织本系教职工进行个人述职报告,每人发言5分钟;
  二、机关行政工作人员分为五个小组,进行个人述职报告,每人发言5分钟,分组如下:
   第一组:学院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组长:曾凡英。
   第二组:教务处、各系教务员;组长:严益群。
   第三组:学生处、各系辅导员;组长:张培祥。
   第四组:图书馆、网络中心;  组长:杨华。
   第五组:后勤处(包括车队、医务所);组长:归凤坤。
(2)时间安排
学院主管领导、人事处和院办公室负责学院本次教职工年度聘期考核与续聘工作。各系、各部门领导班子组成单位考核聘任小组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聘期考核续聘工作。

   时间安排:7月5日-7月9日   个人填表及各单位组织述职报告
                     7月10日-7月12日  学院确定续聘名单,签订聘任合同

注:附表在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区下载。
                                                       

人事处
201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