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助教工作量和班主任、系主任助理工作量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7-10
各系,机关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聘期(年度)考核和续聘工作的通知》的安排,现将我院助教工作量和班主任、系主任助理工作量的补贴办法通知如下:
一、由系统一安排的助教工作可计算工作量。助教工作必须完成听课、批改作业、答疑三个部分工作,必须要有计划,有检查,并由系主任确认,助教工作量不能超过协助课程授课工作量的30%。
二、班主任补贴工作量为10-15分,其中优秀班主任可补贴15分,其他班主任补贴10-13分,班主任补贴分由学生处确定。
三、系主任助理补贴工作量为12-18分,系主任助理补贴分由学院系主任会议确定。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