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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对拟录用教职工报批材料的指引
发布时间:2023-03-30

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规范拟录用教职工报批材料的精神,结合各单位报批材料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现对拟录用教职工报批材料作如下指引:

一、拟录用教职工,均需提交以下材料:
1、面试评分表;
2、职位申请表;
3、师德考察表(本表原则上由面试单位所在党组织负责人填报,如党组织负责人不参与面试,则可由参与面试单位的负责人填报);
4、个人简历;
5、主审教授意见表(专任教师至少需两位主审教授的意见,其他系列可不用);
6、已取得本科、硕士、博士等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7、已取得本科、硕士、博士等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报告(或鉴定报告、注册备案表)的复印件;
8、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如有);
9、荣誉证书、论文、项目等部分支撑材料(如有)。
备注对拟录用教职工,各单位可在面试时或拟向学校报批前,请向拟录用者确认其是否有家属/近亲属在我校工作,可在“个人简历”第 1 页的空白处标注,以便学校备案。